
4月15日,公司紀委在1615會議室召開2020年第2次集體擴大學習會,公司監事會主席、紀委書記穆仁靜主持并講話。公司紀委委員、各黨支部紀檢委員、紀律檢查室、審計部、監事會辦公室全體人員參加學習會。
會議學習貫徹了習近平總書記3月29日至4月1日到浙江考察調研重要講話精神,學習解讀了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印發《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》的通知精神,傳達貫徹了集團做好境外疫情輸入精準防控工作、公司整治“庸懶散”問題實施方案等部署要求。會上還對“受到紀律處分后,還能得到提拔嗎?”“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是黨紀處分嗎?”“黨紀處分影響期內又受到黨紀處分,怎樣計算影響期”“實名檢舉控告核實及告知工作流程”等紀檢監察業務知識進行了學習。
穆仁靜就近期紀檢監察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。他指出,處理檢舉控告,是我們黨傾聽黨員和群眾呼聲、依靠人民群眾開展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方式,要深刻理解《規則》,抓好貫徹執行,充分發揮處理檢舉控告工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基礎性作用。他強調,一是要加強疫情防控監督,全面落實“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”防控策略,主動服務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大局;二是要持續深入整治“慵懶散”問題,堅持“一月一抽查,一季一通報”,大力營造風清氣正、聚力發展的工作氛圍;三是各級專兼職紀檢人員要錘煉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品格,做好表率,踐行更高標準、更嚴要求,自覺發揮示范帶頭作用。要立足本職開展監督工作,精準運用“四種形態”的第一種形態,抓早抓小,抓常抓長,念好“緊箍咒”,打好“預防針”,敲響“警示鐘”,做實做細監督執紀“后半篇文章”,做到真管真嚴、敢管敢嚴、長管長嚴,真正讓監督“長牙”、制度“帶電”。 |